兴山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宜昌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日期:2017-09-07 17:04来源:宜昌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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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峡口镇白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忠慈违规发放并领取协调费及补贴问题。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万忠慈从村“小金库”、村财务账列支发放高速公路协调费、重复发放误工补助,其个人共违规领取协调费和补贴18200元。同时查明,万忠慈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5月24日,兴山县纪委给予万忠慈开除党籍处分。

  2、峡口镇石家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舒化现收受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舒化现在村级阵地建设物资采购中,未经询价程序购买电器设备12088元,并收受服务对象价值1600元礼品。同时查明,舒化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14日,峡口镇纪委给予舒化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黄粮镇金家坝村公款购买礼品赠送节礼问题。2015年1月,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万能培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开会,提出春节前对支持金家坝村工作的相关单位人员送礼的意见,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原村财经委员刘简宗经手购买腊肉礼品盒等共计12800元用于送礼并在村账外账中列支,由万能培、刘简宗、杨琼(村财务监督委员)、王国年(村妇女委员)等四人将礼品送给县直相关部门人员。同时查明,万能培、刘简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兴山县纪委给予万能培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刘简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杨琼、王国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水月寺镇安桥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堂红违规操办乔迁、升学宴席问题。2013年6月、2016年8月,李堂红先后在水月寺镇安桥河村自己家中举办搬家宴、升学宴,收受135户非亲属礼金共计20100元。2017年7月27日,水月寺镇纪委给予李堂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高桥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支怀单位油卡公私混用、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5月,高桥乡卫生院召开院长办公会,同意王支怀个人私家车用于办理公务,由单位办卡加油。截止2014年10月,由单位保管的两张油卡共消费7.4万元,公款充值5.3万元,个人充值2.1万元。2014年9月24日,王支怀办理一张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使用,截止2016年4月29日,该卡共用公款充值2.1万元,消费20198元。王支怀考虑到用公款给个人油卡加油不妥,转账2万元到油卡欲上交单位,经高桥乡卫生院班子成员商议,认为王支怀私车加油确有部分是办公事,决定将油卡继续交由王支怀个人保管使用,但不再用公款充值。2017年7月27日,兴山县纪委给予王支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高桥乡卫生院副院长宋艳、余宏平,时任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王恩学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