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期:2017-08-31 12:46来源:宜昌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责任编辑:蒋世林阅读量:
1.董市镇新周场村原党支部委员、四组组长周全非法占有他人五保供养费问题。2010年至2013年,周全任董市镇新周场村党支部委员、四组组长期间,在村财经委员向某某处代领该组挂靠五保户王某某的五保供养费共7750元后,没有交给王某某,也没有告知王某某,而是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5月,董市镇纪委给予周全党内警告处分。
2.马家店街道办事处民政室借调人员谢朝辉侵占公租房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12月,谢朝辉借调在马家店街道办事处从事民政管理工作期间,将应发放给补贴对象王某某等人的公租房补贴3024元打入其个人银行账户,滞留时间长达9个月,未发放给补贴对象。2017年5月,马家店街道纪工委给予谢朝辉党内警告处分。
3.仙女镇青狮村财经治保民调委员高本玉违规申报领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高本玉任仙女镇青狮村财经治保民调委员期间,违规将本人已改为鱼池及栽种经济林的7.11亩水田申报为种植面积,两年合计申报领取国家粮食直补等补贴资金1953.98元。2017年5月,仙女镇纪委给予高本玉党内警告处分。
4.仙女镇九龙村财经治保民调委员兼四组组长欧阳松涛违规申报领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欧阳松涛任仙女镇九龙村财经治保民调委员期间,违规将本人已改为鱼池的5.9亩水田申报为种植面积,两年合计申报领取国家粮食直补等补贴资金1165.13元。2017年5月,仙女镇纪委给予欧阳松涛党内警告处分。(枝江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