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3-05-16 09:10来源:宜昌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蒋世林阅读量:

2023年“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营造从严氛围,市纪委监委拟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具体如下:

1. 湖北五峰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原主任李先德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4年至2020年,李先德三次接受某评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安排的宴请,并为李某某承接土地评估业务提供帮助,宴请费用均由李某某支付。李先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西陵区云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王军等人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1年6月5日,王军担任云集征收专班负责人期间,带领部分专班人员前往浙江宁波与被征收户闫某协商征收补偿事宜。当日,王军等人到达宁波后,因闫某拒绝见面,协商工作无法开展。6月6日下午至7日上午,王军等人商议后一同前往国家5A级风景区普陀山景区游玩,并将游玩期间产生的住宿费混同在差旅费中一并公款报销。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3.伍家岗区伍家乡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马雄违规操办本人婚宴问题。2021年12月,马雄采取分批宴请、化整为零方式,分三次操办本人婚宴,且未如实向组织报备。其中,同月15日,马雄在伍家岗区某酒楼设宴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同事20余人,收受礼金共计1.25万元。马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湖北安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原董事长佘东升违规收受礼品、带彩娱乐问题。2016年至2020年,佘东升先后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折合共计1.599万元,并为相关管理服务对象提供业务上的帮助与关照;2017年至2020年,佘东升多次与管理服务对象“带彩”娱乐,造成不良影响。佘东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俊杰“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至2022年,王俊杰在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利用保管使用公务车加油卡的便利条件,先后22次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所有的私家车加油,加油金额共计0.76万元。王俊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中,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规定;有的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公款旅游,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规定;有的超人员范围,分批次操办婚宴,企图逃避组织监督,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规定;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规定;还有的搞“私车公养”,揩“公家油”,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规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严守纪法红线,风清气正过节。

节点即考点,节日风气是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必须始终坚持以钉钉子精神防治节日期间“四风”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要进一步明确细化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任务,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抓早抓小、靶向纠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专责,以纠治“四风”新成效体现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要聚焦“关键少数”,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组织或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风腐同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