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19-01-25 16:16来源: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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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妇幼保健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向琼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月,向琼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邀约本单位职工参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9月,向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周辉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2018年9月,周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上交违纪所得。
3.茅坪镇乔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丁山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12月,高丁山在茅坪镇怡香缘家乡菜餐馆操办婚宴,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事后如实报告并积极退还礼金。2018年11月,高丁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茅坪镇兰陵溪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治调委员刘宗刚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5年2月,刘宗刚为女儿出嫁举办宴席,事前事后均未报备,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刘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郭家坝镇郭家坝村村委会主任郭建明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郭建明收受他人礼品、微信转账礼金。2018年11月,郭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县财政监督局农业股财政监督员王海清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7年2月,王海清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6月,王海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郭家坝镇邓家坡村党总支委员、村财经兼治保调解委员何宝良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5月,何宝良为女儿出嫁举办宴席,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其中低保户3人,贫困户6人。何宝良在操办女儿婚庆事宜过程中履行了事前、事后报备手续,但事后报告与事实不符。2018年5月,何宝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秭归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