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

日期:2017-06-15 14:55来源:宜昌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责任编辑:蒋世林阅读量: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宜昌市委主体责任办日前出台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职责分工等进行规范固化,促进全市上下进一步转作风、抓落实。

  该制度明确,常态化监督检查的检查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情况,“四风”中的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他需要纳入监督检查的事项。检查范围包括市直和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延伸到市直二级单位和县乡基层站所(中心),督促市直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所辖二级单位的日常监督。

  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开展“文山会海”问题等问题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负责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开展市直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各责任单位除参加全市集中监督检查外,要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节点,针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自主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随机抽查部分单位和特定场所,并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开展“回头看”。

  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由市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违纪者进行处理,对问题突出的地方或单位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文件简报、新闻媒体等方式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向晶方)

  
        职责分工

   市委主体责任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各责任单位把本制度的实施纳入主体责任;负责督促各县市区和各责任单位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向市委定期报告本制度实施情况。

  市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作风建设集中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处问责、督促整改;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和本制度确定的监督检查职责。

  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开展“文山会海”问题、考核检查过多过滥和行政审批流程不优等问题监督检查。

  市委组织部:结合履职尽责管理,负责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监督检查,对为官不为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施组织处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开展会议和领导干部活动新闻报道数量、字数、时长违规问题监督检查,组织新闻媒体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开展舆论监督。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开展市直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开展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

  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使用违规问题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开展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和违规使用警车警力问题监督检查,配合开展公车管理和使用违规问题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监督检查,综合整治票据管理、报销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人社局:负责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表彰问题监督检查。

  市审计局:负责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检查,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监督检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开展公车管理和使用违规问题、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监督检查。

  市国税局:负责发票票据和品名真伪问题监督检查,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