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十九大·工作亮点巡礼】兴山:“靶向”监督 精准出击
“高桥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田俊贪污公款14.6565万元,收受他人贿赂7.5万元,挪用高桥乡万亩茶园项目市级扶贫资金25万元……2016年7月29日,兴山县纪委给予田俊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8月25日,兴山县监察局给予田俊开除公职处分。”
近日,兴山县纪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廉洁兴山”通报了10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不少网友纷纷留言“点赞”。
“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落地生根是老百姓的期待!”网友“向望南飞”表示。
“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期待家乡的明天会更好!”网友“星艺”寄语。
扶贫领域无小事,精准扶贫工作成败直接关系党心民心。兴山县纪委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下猛药,对动扶贫领域“奶酪”者“露头就打”、一寸不让。
靶向监督 全面发力
怎样让这块“奶酪”不被截留、私分?兴山县纪委接连“出招”:
——2月28日,启动全县扶贫项目及资金专项督查,对全县8个乡镇96个村2013至2016年以来扶贫项目、资金自查清理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4月28日,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2014年以来有整村推进扶贫任务的乡镇、村有关扶贫政策落实、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5月22日,启动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7月31日,启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百日攻坚”行动。
——8月2日,开通“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
——8月6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清仓、大督办工作,对178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仓起底”,对49条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
“强化责任担当,剑指‘贪蝇’,做好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病灶’,紧盯对扶贫专项资金雁过拔毛、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遵守纪律,不遮不掩,将问题线索原始资料第一时间上报。” 该县纪委对专班人员提出工作要求.
全县纪检干部“下沉一线”,围绕扶贫项目链条全面发力,靶向监督扶贫项目资金。扶贫项目及资金专项督查发现问题46个,移交问题线索18个,立案处理7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28个主要问题,移交问题线索11个,立案处理5人;“大数据”监督检查比对共核查问题线索21388条,查实8797条,查否12591条,查实率41%,已移交问题线索41条。
精准出击 重拳查处
“高桥乡纪委副书记陈某某在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中收取协调费。”
2015年,兴山县纪委收到一封信访件,在初核过程中发现高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田某涉嫌套取项目资金等违纪问题。
该县纪委迅速组建专班进行初核并立案审查,在挪用扶贫资金问题上,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发现时任高桥乡党委书记汪某某、县扶贫办原主任舒某某套取扶贫资金等违纪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5年,时任高桥乡党委书记汪某某在明知25万元市级扶贫资金属于特定款物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将该笔资金挪作他用;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帮扶资金15万元,个人实得10万元。
2010年至2016年,时任县扶贫办主任舒某某先后在审批扶贫项目、拨付扶贫资金等方面为17个单位或个人谋利,并索要、收受现金23.5万元。2008年至2015年,舒某某编造虚假合同、虚增项目支出、向其他单位转移扶贫资金,套取扶贫专项资金91万元设立账外账。其中,以奖金、补贴等名义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41.02万元,个人领取7.71万元,支付某特产店欠款11万元。2014年,舒某某在兴山县高桥乡万亩茶园项目实施中,不认真审核把关,导致省级扶贫资金249万元未发挥扶贫效益,其中41.68万元扶贫资金未用于万亩茶园项目建设。
高桥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田某,高桥乡原党委书记汪某某,县扶贫办原主任舒某某先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坚持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执纪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坚决纠正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真正让群众增强获得感、提升满意度。” 该县纪委书记刘兵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十八大以来,兴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8件,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88件9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采取“两规”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真正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党的政策落到实处提供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