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喻伟副主席到市委政法委宣讲《民法典》

日期:2020-08-28 14:41来源:宜昌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责任编辑:蒋世林阅读量:

  

       8月27日下午,市侨联副主席、法律顾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喻伟应邀到市委政法委机关,为40余名政法干部进行《民法典》解读宣讲,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向丽,副书记龙德满、袁中扬参加学习。
  陈喻伟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讲话、民法典的前世今生、民法典编纂中的若干争论问题、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表达、全面建设行民交叉社会管理体系等五个内容,对《民法典》进行了宏观解读。
       袁中扬表示,陈喻伟结合自己的律师工作实践,深入浅出地对《民法典》进行解读,使参加学习的政法系统干部对《民法典》有了全面而较为深入的认识,提高了运用《民法典》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今后,市委政法委的机关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加学习的政法委机关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的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附:

  民法典宏观(总则与立法本意)解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习近平主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本次学习宏观部分将分述:习近平主席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讲话、民法典的前世今生、民法典编纂中的若干争论问题、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表达、全面建设行民交叉社会管理体系等五个内容。重点内容包括:
  5月2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以“切实实施民法典”为主题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本次《民法典》的成功制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不仅仅是单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首次全面统筹构建了我国社会管理中行政、司法管理与民事行为自治之间的综合社会管理框架,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宣讲人:陈喻伟,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委会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委员),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会长,市侨联副主席(兼),宜昌仲裁委专家委员、仲裁员,襄阳、荆门、十堰仲裁委仲裁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曾多次荣获省、市两级优秀律师、省、市两级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市优秀政协委员、市首届十佳律师荣誉称号,省司法厅记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授予湖北律师风采奖章、湖北省律师制度重建四十周年突出贡献奖。研究方向为行民交叉法律问题。电话:13308609980,微信Cyw8619701。